比如诸候、卿大夫之孝,以“忠”字为主,上要忠于帝王,下要爱护百姓,“忠”的成份更多些,对父母的孝似乎在于其次;士人(读书人)之孝,除了忠于君上、孝顺父母之外,还要求对朋友诚实守信,即在忠孝之外,得强调一个“义”字,合乎道义的遵守,不合乎道义的要据理力争,要去阻止,“故当不义,则争之。从父之令,又焉得为孝乎!”
因为有了这些条条框框,所以,古代男人遵守孝道,受委屈是免不了的,需要牺牲一定的精神。对君王要忠,对父母要顺,这是必须的前提,违背了这个前提,就得有人站出来背黑锅,做出牺牲。那么牺牲谁呢?当然肯定不会牺牲自己,于是乎,家里的另一半,就成了当仁不让的替罪羊。
本来在古代,妻子在婚姻家庭里的地位就极其低下,一旦丈夫遭遇孝文化的压力,必须做出无原则的牺牲的时候,为了维护孝文化的忠顺及服从精神,除了跪在父母面前说一声“孩儿不孝”外,妻子就必然成为牺牲品。
西汉末年,鲍永的父亲、司隶校尉鲍宣为王莽所杀,鲍永学习《尚书》,孝养后母。有一天他的妻子在他后母面前骂狗,鲍永认为妻子不稳重,在婆母面前喧嚷是不懂礼节,不知孝道,就把妻子休了。
狗惹人不快,轰它出去,声音高了一些极其平常,鲍永竟然为此而休妻,令人惊异。说白了,鲍永此举纯属孝文化的极端例子,以牺牲妻子的名节,换取自己的孝名流传青史,因为没过多久,他又娶了一房老婆,比原先的老婆更加年轻漂亮。
汉宣帝时,有位谏议大夫叫王吉,字子阳,街坊们叫他王阳,年轻时曾赁屋居住长安。他的东邻有大枣树,枝叶纷披,垂入他家。王吉的妻子摘了些枣给丈夫吃。当王吉发现这枣是摘自东邻枣树时,一怒之下将妻休了。东邻闻知此事,于心不忍,拿了把斧子就来砍大枣树。街坊们纷纷出来劝解,王吉只好召回妻子,东邻也就扔掉了斧子没砍枣树。此后,街坊们还编了首歌儿,歌曰:“东家有树,王阳妇去;东家枣完,去妇复还。”
分析王吉的行为,实在有些小题大作,摘几个枣子,至于跟发妻离婚嘛,连街坊也看不过去了,可见不是什么大事。王吉无非是认为妻子占了别人便宜,有违读书人忠孝之外的“义”字原则,即玷污了自己的道义(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不孝也)。
在这个故事里,妻子的价值远不如一棵枣树和几粒枣子。先休妻,是为了维护所谓的孝文化秩序,再召回妻子,则是王吉的无奈,他碍不过秩序之外的人情和良心。
有的时候,古代男人为了维护孝道,不惜拿妻子换钱,妻子成为商品。比如南北朝时期的徐孝克,“遍诵五经,博鉴史籍”,出仕太学博士。适逢战乱,饥荒肆虐,这位官僚出身、学富五车的人想出一个主意:卖妻求食,以孝老母(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不孝也)。徐孝克的妻子臧氏,乃臧盾将军的女儿,不仅出身名门,也是当时公认的美女,仍不免遭到“以孝治国”理论的蹂躏。臧氏誓死与徐孝克患难与共,但最终未断灭徐孝克将她卖给孔景行将军的决心。
让人十二分不解的是,臧氏并不认为丈夫卖自己有错,所以,在她被卖给孔景行后,还常常偷些食物给丈夫送去,使其不致断顿。后来,徐孝克出家为僧,一边化缘乞讨,一边养活母亲。再后来,孔景行将军战死,臧氏街头找到前夫。徐孝克还俗,夫妻破镜重圆。因为此事,徐孝克赢得了千古孝名,后来还官至散骑常侍。古人的最大道德就是孝,在孝的名义下,一切似乎都不足挂齿。
孝文化破坏婚姻的力量确乎神奇。不错,“人之行,莫大于孝”,但是,如果孝文化无公平可言,就有些过了。这位名门之后的大美女臧氏,显然被孝文化彻底洗脑了,被轻贱而丝毫不觉。
无独有偶,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还记载了一则故事,说广汉人姜诗,妻庞氏。姜诗对母亲特别孝顺,庞氏侍候婆婆也很尽心,每天都去距家六七里的江里打水,供婆婆食用,只因婆婆喜欢喝江里的水。一次因为突遇大风,庞氏没能及时赶回家,而婆婆又渴了急着要喝水,姜诗因此责备庞氏而休了她。庞氏无处可去,借住邻居家,日夜纺织。用卖了布的钱买来好吃的,请邻居送给姜诗母亲吃,且不让说是她赠送的。久而久之,姜母觉得蹊跷,加以询问,得知原委后,内心既惭愧又感动,就把庞氏召回家中,使分离的夫妇重归于好。
中国自古推崇孝道,然而妻子这个角色在孝文化中毫无地位可言,除了作为生育机器,让丈夫不至于陷入“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不孝也”的境地,从来就是被轻贱的对象。即便上古时期帝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,也是孝文化的嫁衣罢了。因为舜从小就很孝顺父母,感动了尧,这才将两个女儿嫁给舜的,以表彰他的孝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