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传统孝观念中的养亲、敬亲具有普世价值。
孝的基本含义就是“善事父母”。养亲就是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养。子女在幼小时受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,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,子女则有赡养、扶助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社会责任感。
对于赡养父母仅仅有养还不够,更重要的是在赡养的过程中体现出“敬”。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,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,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、尊敬之情。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,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、最亲密的人际关系。传统孝道中所讲的“养亲敬亲”思想在任何人类社会中都具有普遍适用性的,所以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永恒价值。
其次,“亲亲”、“敬长”观念有利于调整人际关系,维护社会稳定。
在古人看来,一切人际关系均是基于孝而发生的。中国传统社会,特重家庭,在家庭中又首重父子关系,而调节父子关系的道德规范就是儒家提倡的“孝”。孔子说: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弟。”(论语.学而)孟子则说:“内则父子,外则君臣,人之大伦也。”(孟子.公孙丑下)通过父子关系直接体现子孙与祖宗的关系。兄弟关系也是因为双方均是父母所生,我们敬重父母,也应该敬重由父母所创造的生命。夫妻关系也是为了延续宗族的生命而得以建立的,家族、宗族、亲戚等关系都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发生的。师生关系是精神关系,老师是精神生命之所出,因而古代社会强调对待师父要像对待父亲一样。朋友关系一样是由精神或文化的关系而产生,曾子曰:“君子以文会友,以友辅仁。”(论语.颜渊)我们求友的目的就是借助朋友之力来充实精神生命或文化生命,因此,友道实为师道的扩大,中国的师友关系一样是导源于孝道的。所以,孝是中国文化向人际与社会历史横向延伸的根据与出发点,是贯穿天、地、人、己、子、孙的纵向链条。
从精神机制上看,儒家文化就讲究一个“推”字。提倡孝道要推及于人,要行忠恕之道,如果将对父母之敬爱,对兄长之尊重(即孝悌)精神推及于人,那一定会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(孟子.梁惠王上),如此,不仅会和睦九族,以亲乡里,而且会以君为父而忠君,以民为本而爱民,由追祖宗而爱祖国,以师为父而尊师,以长老为父兄而敬老尊长等等,从而处理好一切人际关系。如果全社会范围内的人都做到了“亲亲”、“敬长”,那么整个社会的稳定效果便可想而知了。
再次,传统孝观念中的“立身扬名”之孝造就了许多忠君爱国的杰出英才
“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”(孝经.开宗明义章)。立身然后方可言孝。而中国古代的“立身”,不外乎“立德、立言、立功”三不朽,这三者之间虽有区别,但总体上来看,都已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侍候父母的范围,而是一种社会的事业。众所周知,儒家对“立身”最为关注,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,这是儒家始终不移的追求。儒家修身的目的也正在于治平,在此意义上,立身之孝就会导致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国事关怀。当然,古人行事、建功立业的促动因素是非常复杂的,可能是因为各种偶然因素,也可能是出于现实功名利禄的引诱,不过,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:父母的教诲曾对他们的心灵产生过巨大的震撼力。传统孝观念强调对父母的遵从,因而父母教诲的权威性在古代社会是不容置疑的,其影响是终身的。这样的例子有很多,如岳飞的母亲为勉励他英勇抗金,在岳飞背上刺“精忠报国”四字的故事家喻户晓,感人至深;杨家将满门精忠报国,前仆后继,正是由于佘老太君夫妇的谆谆教诲与榜样示范;汉代的司马迁为了了却父母的宿愿,宁可承受着沉重的打击而隐忍苟活,完成了其父尚未完成的史记。由此可见,传统孝道也为社会造就了许多杰出的英才,他们为国家、为人民所创造的业绩,正好也说明了在古代社会中亲亲的爱国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