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里屯这个地方,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,因为三里屯Village的出现算是满血复活了。大把的时尚达人出现在那里,一向冷冷清清的北区开了很多大牌和咖啡馆之后也开始有人气。我喜欢去那里看大家的穿着,有时候能找到很多新思路和新想法。
那天那位男士穿得挺时尚的,上衣是一件黑色的休闲西服,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短裤,布球鞋。想象一下,如果这身衣服被宽肩长腿的韩国男影星们穿上,该是多萌多吸引人的一件事。可是我看到的是一幅非常幻灭的景象。
男士长着一张看起来脏兮兮不规则地分布着黑痘的脸,再和黑黑的一身衣服一搭配,整个人乌土土的。况且他身高不高,腿也不长,完全没穿出时尚的品位与外形。男士单手插兜儿,大概觉得自己很帅气,一脸孤傲地进了洗手间。
很多男人女人穿衣服都爱Copy,可没那个金刚钻儿就别揽那瓷器活儿。我看到KateMoss穿瘦瘦的牛仔裤搭配西服上衣很好看,于是曾经自己也试图这么穿。结果大腿太粗,也不够长,导致穿上去就像个矮脚虎,再搭配上西服外套,简直惨不忍睹。后来我再也不穿紧身的衣服。
我以前男友是投行的,平时的穿着要求是必须深色套装。
其实男人穿深色套装挺好的,但是穿久了也会腻,于是他就会在休闲装上狠下功夫,一到周末就把自己打扮得像花喜鹊一样。有一次他看上了一件PaulSmith的短袖衬衫,上面都是艳粉色的牡丹花,穿上直接可以跳钢管舞了。他不顾我的强烈反对买下来,买的时候特得意,买回家配好牛仔裤一穿,发现完全没法儿看了。一副老实巴交的投行职员气质,搭配一件艳粉牡丹花短袖衬衫,衣服的风韵全无,说像黑社会夜总会马仔吧,又没有人家那股痞子劲儿,说像夏威夷的归国华侨吧,完全没有阳光海滩成长起来的小麦色皮肤。
好歹也是PaulSmith,却怎么看都是地摊货,不搭,白花钱,再也没有穿过。所以男人总会有某个时段,突然厌倦了柜子里黑黑白白的衣服,想买点蓝蓝绿绿的衣服来搭配,或者偶尔心血来潮买来荧光色的衣服,却发现和自己的脸色一搭配,昂贵的品牌衣服瞬间就变成了动物园的货。